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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现将《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则,做好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的有关工作。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战略联盟 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

 

 

 

 

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       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

         (排名不分先后)

                                      2024年24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

活动规则(试行)

 

一章  

第一条  为促进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高质量发展、鼓励工程咨询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提高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水平,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我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经验。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战略联盟、湖南省勘察设计协会、湖南省建设监理协会、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协会(排名不分先后)决定联合在会员单位内开展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

第二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的工作开展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和公平、公正原则。

第三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原则上每一年开展一次。根据申报单位项目完成数量,可以调整。

第四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根据申报项目服务质量,秉承择优甄选原则进行评选,每届甄选的优秀案例总数不作限制。

第五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战略联盟负责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组织工作,联盟秘书处牵头组建甄选活动办公室,甄选活动办公室主任由联盟当值理事长担任,副主任由联盟秘书处秘书长担任,各个行业协会秘书处案例甄选负责人为成员,甄选活动办公室接受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评选范围

第六条  申报项目属地在湖南省内或申报单位注册归属地在湖南省内所承接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程建设阶段)项目。

第七条  已参评过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的案例不再参与下一届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八条  申报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内各项规章制度,市场行为规范,公平竞争,信守合同,维护行业信誉。

2. 遵守联盟、协会章程,支持联盟及相关协会工作,积极参加联盟及相关协会组织的活动,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

3.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

4.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甄选活动:

(1)活动年度内,因参选的项目发生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

(2)申报单位诚信情况未达到项目申报对应行业协会诚信评价要求的;

(3)联合体成员单位专业服务质量未获得所属行业协会推荐认可的。

第九条  申报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申报第一届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优秀案例的工程项目,需满足建成并经交(竣)工验收时间6个月以上5年以内(以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证明或五方责任主体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时间6个月以上;申报第二届及以后届次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优秀案例的工程项目,建成并经交(竣)工验收时间调整为6个月以上2年以内(以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证明或五方责任主体证明的日期为准)。

第四章  申报、评审及评选结果的公布程序

第十条  申报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的申报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电子文件的形式报送至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申报评选管理系统。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牵头专业所对应的行业协会申报端口进行申报。

第十一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程序:

1.初审: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评审采取专家排序制,根据行业协会评审标准对各参选项目情况进行排序,初审评选形成优秀案例入围名单进行复审。

2.复审:由复审专家组对初审入围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专家排序制,根据参选项目情况进行排序,复审评选形成优秀案例建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审定。

3.审定:评审委员会全体委员对复审专家评审组提交的建议名单进行综合审定,投票确定优秀案例获选名单。

4.公示及公告: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战略联盟和各行业协会将在会员交流平台将项目获选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有异议的获选案例,由甄选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重审,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专家到现场核查,形成重审意见及相关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重新审定。公示无异议的,报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发布公告。

第十二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专家评审组成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15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的专家担任。初审专家评审组由组长和若干组员组成,由各个行业协会从协会专家库中抽取,人数为不少于5人的奇数。复审专家评审组由联盟专委会专家和初审专家组组长组成,人数为不少于7人的奇数。每届评审专家应有不少于1/3的人员更新,原则上评审专家不能连续3年担任评委。

第十三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由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战略联盟当值理事长,联盟、行业协会秘书长及初、复审评审专家组组长组成,邀请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进行指导。

第十四条  专家组成员如遇本单位申报的材料,应主动回避。未主动回避的,其对所在单位申报的项目的评审结果无效,并由其他专家组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评审费用标准参照《湖南省政府采购项目评审劳务报酬管理办法》(湘财购〔2017〕9号)执行。

第十六条 在评审过程中,若申报企业因重组、并购、变更等情形发生名称变更的,企业应提交登记主管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资料,经确认后按变更后的名称予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第十七条  对获选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的申报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新闻媒体公布。

第十八条  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表、推荐意见及其他材料,不得报送虚假资料。对弄虚作假获得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荣誉的,一经查实,取消获选荣誉,收回荣誉证书,并在行业内和新闻媒体进行通报,同时取消下一届申报资格。

第十九条  参加评审的专家要以严肃、认真和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甄选工作,对违反评选纪律者,取消其专家资格。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申报单位自愿申报。

第二十一条  本活动规则由湖南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优秀案例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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